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7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6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4-29
标题 关于闽江源·桔林库湾文化休闲旅游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江源·桔林库湾文化休闲旅游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7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6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4-2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江源·桔林库湾文化休闲旅游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江源·桔林库湾文化休闲旅游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江源·桔林库湾文化休闲旅游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3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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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江源·桔林库湾文化休闲旅游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桔政〔2025〕3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江源·桔林库湾文化休闲旅游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504-350124-04-01-543475)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桔林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游客服务中心3200平方米,保护和提升公有历史建筑21000平方米,环库湾休闲步道5千米,休闲亭8处,古巷道修复1.8千米,生态停车场3000平方米,新增智慧旅游系统、旅游导览标志牌、消防安防提升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426.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5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26.5万元,基本预备费479.93万元,建设期利息368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3.8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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