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73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68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9 |
标题 | 关于福建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建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73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68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福建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建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重新审批福建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经开区综〔2025〕2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3〕135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124-04-02-671631)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高产业竞争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福建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分为两部分,包括园区和配套基础设施。
(1)园区包含3处地块,占地总面积272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386.32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陶瓷工业创新中心、共享区配套设施、陶瓷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建设园区配套道路、智慧灯杆、地下管网设施等。其中:园区道路包含服务共享区横一路、横二路、横三路、纵二路、纵三路及陶瓷科技孵化器园区道路,道路总长6.43公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工程新建应急池4000立方米,敷设配套DN500废水收集管8000米,DN150废水回水管6000米,新建DN300园区市政污水管道10000米,新建4座智慧型污水泵站;污水厂规模为1万m3/d;智慧灯杆1000盏。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7385.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659.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61.64万元,基本预备费3395.9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768.17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 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3〕135号对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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