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70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65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9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70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65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建〔2025〕9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124-04-01-850488)建设,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废弃资源利用化率,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240亩,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场筛分治理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及配套道路、给排水、电气及生产设备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165.3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558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6.44万元,设备购置费5000万元,基本预备费309.23万元,建设期利息692.58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71.2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