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64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59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64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59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云龙乡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云政〔2025〕37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4〕177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云龙乡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24-04-01-990209)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提高物流水平,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1、改造物流仓库34462.4平方米,冷库9660平方米,职工宿舍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智慧停车场、充电桩、5G智慧物流体系等。2、新建物流调度中心(新材料产业园云龙片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用地面积4768平方米,建筑面积3121.6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地下泵房水池、门卫、室外景观、围墙等配套附属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623.85元,其中建安费用为22303.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442.6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237.33万元,建设期利息640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22.34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4〕177号对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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