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60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55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
标题 | 关于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60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55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池政〔2025〕37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项目编码:2410-350124-04-01-765546)建设,完善城建基础设施,满足群众出行,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池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提升改造池园镇(丽池段)道路,路线全长807.851米,建设内容包括加铺沥青面层及新建人行道铺砖。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2.92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3.91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9667万元,预备费12.044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单位自筹。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路面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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