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57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53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标题 | 关于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57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53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三政函〔2025〕8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124-04-01-453746)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三溪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七叠(白岩山)景区游客服务用房、停车场、步道、栈道、护坡、挡土墙、安全防护栏、水渠提升改造、标志标识、休憩座椅、安防监控、水电管网、道路提升改造、环境修复整治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14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74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912.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32.9万元,建设期利息1152.0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50.8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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