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5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5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4-25
标题 关于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5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5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4-2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3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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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三政函〔2025〕8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七叠(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124-04-01-453746)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三溪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七叠(白岩山)景区游客服务用房、停车场、步道、栈道、护坡、挡土墙、安全防护栏、水渠提升改造、标志标识、休憩座椅、安防监控、水电管网、道路提升改造、环境修复整治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14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74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912.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32.9万元,建设期利息1152.0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50.8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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