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55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51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标题 | 关于闽清数字经济小微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数字经济小微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55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51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数字经济小微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数字经济小微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数字经济小微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溪政〔2025〕5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数字经济小微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1-350124-04-01-633049)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附加值,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用地面积为63071.44平方米,合94.61亩。1.仓储物流中心:新建8座3层仓储物流中心,总建筑面积31725平方米。2.科创中心:新建1座5层科创中心,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门卫房1间,建筑面积6平方米,配套停车场一座,建筑面积150平方米。3.研发中心:新建6座5层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配电房1座,建筑面积为330平方米;配套建设垃圾回收中转站一座,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配套建设门卫房2间,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4.园区其他配套工程:新建园区围墙,长1200米;新建1个主入口大门,2个侧门;配套建设智慧停车场1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新建内部道路,宽4米,长2500米;新建挡墙边坡防护:面积为15000平方米;园区智慧数字化、可视化软硬件设施:面积63071.44平方米;绿化、路灯、监控、给排水管网、污水管网等,室外面积总计为63071.44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056.5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4545.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10.62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1312.81万元,建设期利息487.50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75.14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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