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15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50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9-03
标题 关于X123东廷线东桥至下祝段改建工程(京台高速东桥互通连接K21+680-K35+20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X123东廷线东桥至下祝段改建工程(京台高速东桥互通连接K21+680-K35+20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15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50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9-0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X123东廷线东桥至下祝段改建工程(京台高速东桥互通连接K21+680-K35+20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X123东廷线东桥至下祝段改建工程(京台高速东桥互通连接K21+680-K35+20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X123东廷线东桥至下祝段改建工程(京台高速东桥互通连接K21+680-K35+20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9-0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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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X123东廷线东桥至下祝段改建工程(京台高速东桥互通连接线K21+680-K35+200)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交建〔2024〕22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X123东廷线东桥至下祝段改建工程(京台高速东桥互通连接线K21+680-K35+200)(项目编码:2408-350124-04-01-566435)建设,完善公路基础设施,提升绿色养护水平,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下祝乡,项目起点设于许村,测设桩号为K21+680,终点于小洋附近与旧路顺接,终点桩号K35+200。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全长13.52千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边坡,排水、涵洞和桥梁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二级公路;

  (二)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50229.377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5664.2343万元,土地使用及征拆迁补偿费用10348.6407万元,工程预备费142.6064万元,工伤保险费75.3441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3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根据招标法规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77.91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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