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13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26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7-17
标题 关于闽清县文化馆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文化馆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13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26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7-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文化馆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文化馆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文化馆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1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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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文化馆:

  你单位报来《关于闽清县文化馆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文化馆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码:2407-350124-04-03-240098)建设,完善场馆设备,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文化馆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1)对文化馆管理的会场(800座以上):舞台灯光、音响、显示设备、舞台机械及相应控制系统、数字投影设备等演艺设备更新47套。

  (2)对闽清县文化馆的老旧智慧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演艺影音设备、安防设备、消防设备、导视导览设备、管理平台系统服务设备等286套智能管理服务设备以及智能文化设备、数字投影设备等48套沉浸式体验设备。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337.1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088.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07万元,基本预备费111.29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71.4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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