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903-2500-2025-00002 | 文号 | 云政〔2025〕61号 |
| 发布机构 | 云龙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7-15 |
| 标题 |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 索 引 号 | FZ10903-2500-2025-00002 | ||
| 文号 | 云政〔2025〕61号 | ||
| 发布机构 | 云龙乡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5-07-1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办理结果:B]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徐孝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绿建产业园(南峰顶区域)破石场洒水降尘频次的建议》收悉,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乡已联合县城投集团赴现场勘察,督促地块施工方在作业时缩小作业面积、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截至目前,施工方已采取以下措施:1.对未开采作业区域及砂石堆场覆盖密目网;2.对加工场地周围增设喷淋设备,场区主要进出口设置洗车台冲洗装置;3.加强作业时的洒水频次和力度,及时清扫场区外路面,确保扬尘不扩散至外环境。
下一步,我乡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引导施工方企业主动履行环保责任,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专此
主要领导:黄拔锦
联系人:杨钰
联系电话:0591-22598005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