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916-1700-2015-00039 | 文号 | 下委〔2015〕11号 |
发布机构 | 下祝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5-12-30 |
标题 | 关于印发《下祝乡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FZ10916-1700-2015-00039 | ||
文号 | 下委〔2015〕11号 | ||
发布机构 | 下祝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5-12-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印发《下祝乡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村、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下祝乡2015年人口和计划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闽清县下祝乡委员会
闽清县下祝乡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3日
下祝乡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特制定下祝乡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为重点,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切实转变作风,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运作方式推进新的管理机制建立和落实,全面摸清人口计生工作底数,切实以“四术、双查”为重点,以二女扎为突破口,全面带动其它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落实好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全面掌握违法生育情况,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扩大征收面,消除零征收对象。加大“两非”案件的打击力度。健全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全面完成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一)提升计生服务,全力抓好“四术、双查”的落实。“四术、双查”是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支撑,必须全力抓好落实。一是环孕检全面落实到位。各村抓紧下发环孕情检查通知书,前来计划生育服务所参检,外出对象必须在居住地寄回乡级以上计生部门有效报告单或由流动人口平台通报,特别是两轮未到位的对象重点跟踪,要做到一个不漏,确保双查率达95%以上,同时严把环孕检质量关,及早发现政策外怀孕;二是补救措施全面落实到位。通过环孕检发现政策外怀孕的对象,坚决落实补救措施,为出生政策符合率达标提供保证;三是避孕节育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继续坚持以一男户上环和二女户结扎为重点,带动其它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凡是已生育子女的对象都必须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要下大力气完成结扎手术任务。10月1日前每个村必须突破一例二女户结扎,二女户结扎对象要有真实性,绝不能造假。确因禁忌症不能落实手术的,要经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县计生服务站鉴定,并必须落实其它避孕节育措施。三是严格控制多孩出生。针对多孩户,要100%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坚决杜绝期内出现多孩出生,切实提高出生政策符合率。四是孕前免费优生检测,面对面的与新婚、再生育夫妇进行宣传优生检测的好处。
(二)着力狠抓生育政策的落实。严格按照省、市、县计生会议精神,加大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摸查每个干部职工的生育节育情况,必须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不留尾巴,绝不手软。对违法生育案件不查处、隐瞒或处理不到位等行为,以及报假案例、假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等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查处一批违法生育的名人富人等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案件,并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建立惩戒违法生育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力度。乡计生办、各村委会要认真清理当年和历年政策外生育对象,逐个核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严格按标准核算应缴数额,清算欠缴金额,予以公示。按照应征尽征的原则,在确保执法文书规范、程序到位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征收率,不断扩大征收面,确保当年政策外出生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收率达80%以上,历年征收率达90%以上,坚决消除零征收对象。要继续加大法院强制案件执行和名人富人等公众人物的征收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征收标准和案卷打印整理。每村确保一例送达法院强制执行,对有支付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要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严格实行财政监督和收支两条线机制,加强资金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挪用和贪污行为,一经发现,乡纪委快速立案查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措施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要把“两非”案件查处作为性别比整治的突破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深挖细找线索。每个村必须上报1条有价值线索,确保完成 “两非”案件查结任务,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3以内。
(五)全面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大力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查,逐人登记造册,并做到现居住地明、流出地明、从业情况明、婚育情况明、节育情况明、办证情况明、联系方式明“七明”,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落实流动人口育龄对象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按流动人口的管理规定,及时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办理、反馈流动人口协查个案。凡未按规定参加环孕检且已外出的,尽快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有效《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畅通信息交流和反馈渠道,确保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反馈率达95%以上,查无此人率控制在0%以内。
(六)提高计生信息质量。各村要进一步落实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做好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完善和信息及时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出生信息准确率达90%以上,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主要数据项完整率和逻辑关系率均达95%以上。派出所、卫生院、民政、计生办等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切实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时间安排
自2015年4月15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20日)
乡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2015年计生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各村和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广泛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型宣传画、横幅标语等把行动目的、意义、措施宣传好。
(二) 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9月30日)
按照本次集中活动的任务目标,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采取超常规措施,破难攻坚,重点突破,做到环情孕情检查到位、四项手术落实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到位、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到位、“两非”行为打击到位、奖优政策兑现到位,确保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开始)
乡计生办在10月中旬对各村委会组织一次检查,由乡纪委督导、计生办人员入村进行考核,当场打分,检查结果全乡进行排位。并做为对村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及计生管理员、协会会长、中心户组长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计生工作取得实效,决定充实调整下祝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附件),由乡党委书记刘子文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卢敏任副组长,乡党委委员祝本权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聂志雨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村主干、计生管理员为具体责任人。各村要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快速掀起行动热潮,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不验收不能撤岗,不获全胜不得收兵。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顾全大局,统一一盘棋操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真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营造宣传氛围。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求每个村委会在进村路口及村委会所在地书写2—3条高标准、高规格固定性标语,办一期宣传栏;包村干部与村管理员应入户宣传;各村由包村村班子成员负责督查,各单位将由乡主要领导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于5月21日前汇总到乡办公室,予以通报。
(三)加强督促调度。行动期间,实行“工作例会、阶段性调度、督查通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坚持一月一通报,季度一督查,每一次的督查排倒数第一的村,由分管领导对村书记、主任诫勉谈话;连续两次排倒数第一的,由乡主要领导对村书记、主任诫勉谈话;凡是代表下祝乡接受省、市、县检查,导致检查结果排位在后三位的,对该村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村,予以黄牌警告,对村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包村工作人员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坚持求真务实。各村居必须要以“干”字为先,真抓实干,对照目标任务逐项分解细化,列出工作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凡经查实因工作失误有虚报、瞒报、漏报出生和虚报手术的村,视情给予村书记诫勉谈话,并通报全乡。
(五)严格奖惩措施。各村居的计生工作按县乡指标统筹安排。“四术”未到位,对照任务基数,每少完成1例结扎任务扣村工作经费100元;每少1例上环任务,扣村50元;每少1例人流引产任务,扣村50元;对超额完成的村按照结扎50元/例,上环30元/例,人引50元/例实行奖励;二女户结扎对象在10月01日前落实结扎手术的,按规定奖励除外乡政府再给予500元。二女户结扎对象还可享受危房改造、女儿上学等政策重点倾斜、照顾。
社会抚养费必须在12月28日前完成征收任务,完成任务的村居超额部分乡财政给予15%的工作经费奖励。孕前免费优生检测完成任务数后多完成一对奖励300元。如果出现二女户结扎、优检对象造假,将追究村干部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计生有创新的村居、在省市县检查中成绩优秀的村居给予奖励。在省市县检查中出问题的村居将扣发村工作经费1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评在前三名的村居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的奖励。总评在后三名的且任务未完成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在全乡大会上检讨,乡纪委将给予村主干诫勉谈话。总评在最后一名的对村主干、计生管理员给予500元的罚款;总评在倒数第二名的对村主干、计生管理员每人给予300元的罚款;总评在倒数第三名的对村主干、计生管理员每人给予100元的罚款。
附件
下祝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子文(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卢 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祝本权(乡党委委员)
成 员:林世书(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雨龙(乡综治副书记)
刘启喜(乡党委委员)
李连棉(乡党政办负责人)
聂志雨(乡计生办负责人)
陈少松(乡派出所所长)
余祚长(下祝乡卫生院院长)
祝本淮(下祝乡中心小学校长)
毛剑强(下祝乡中学校长)
谢必东(杉村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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