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塔庄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6:41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塔庄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塔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闽清县塔庄镇塔庄街91号,邮编:350813,电话:0591-22482533,传真:0591-22485444,电子邮箱:mqtzz53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塔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测评整改、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我镇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多点发力,多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县政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提高信息质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为加强上网信息管理,我镇信息发布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加强机关内设机构政府信息管理,将各栏目的内容落实到相关科室,从严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三是做好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依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同时根据要求避免出现严重表述性错误和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无空白栏目、预警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灵秀塔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形成线上线下相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平台,2024年度,全镇政务新媒体矩阵发布信息125篇,转载信息518篇,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效应,切实强化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整改合并重复栏目,强化信息检索功能,明确各信息报送部门责任,促进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监督保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镇不断强化制度保障,规范信息网络的使用管理,落实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明确网络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全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基础台账,各科室形成的工作信息,一律在党建办经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及时上网发布。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监督,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夯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定期针对互动交流、语言表述以及错别字等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全镇信息公开符合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及时和科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服务群众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与县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功能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年,我镇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适当增加发布的数量,做到非涉密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严格审批流程,对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加强监管,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修改完善,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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