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02-2500-2024-00004 文号 梅溪政〔2024〕60号
发布机构 梅溪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5-09
标题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梅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0902-2500-2024-00004
文号 梅溪政〔2024〕60号
发布机构 梅溪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5-0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梅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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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溪政〔2024〕60号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梅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梅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梅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省66条全市47条细化措施以及我县45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村居、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二、任务分工 

  安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对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4〕1号)以及上级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主要任务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排,参照中央党校做法,会同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二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按照省级部门有关安排,组织对中央党校课堂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医院、养老院、危险货物运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客运、水利在建项目业务和施工单位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重型货车、水利在建项目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3.按照市级部门有关安排,组织对中央党校课堂及省级层面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燃气场站、水路客运、渔业船舶、轻工重点、粉尘涉爆、渣土运输处置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福利院、学校、教培机构、普通公路养护领域管养单位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体育场馆、景区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4.结合我镇实际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线上线下结合,分级分批分期开展中央党校课堂及省、市级、县级层面未覆盖到的危化品、烟花爆竹、房屋市政、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5.推进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坚持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到平常,采取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的方式,全方位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二)落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6.安委会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梳理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任务分工,推进一批新业态、新领域厘清安全监管责任。 

  7.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规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8.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9.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10.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三)完善安全发展规划,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11.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落实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四)提升安全法治思维,开展法规制度健全完善行动。 

  12.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修订工作。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3.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14.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5.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2024年10月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梳理形成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组织完成专项整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全面推动使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为执法改革、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数字赋能。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大行政执法机关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定期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演练,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提升现场执法能力。 

  16.强化专业技术力量保障。镇直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企业聚集开展“开小灶”帮扶指导,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 

  17.强化社会技术服务管理。协助上级部门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行业单位要按照“谁要求、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大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监管,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指导,严厉打击中介机构造假行为,着力推动解决企业设备带病运行、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18.综合运用全省安全风险指数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并动态更新。针对风险突出的重点村居和有关单位,视情况启动提醒、约谈、开小灶等相关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六)筑牢安全基层基础,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行动。 

  19.落实《福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行业部门组织或者依托有关单位,强化本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20.持续推进基层应急救援站点建设,推动全所有村居应急救援站全覆盖,所有行政村(社区)应急救援点全覆盖,实现全“一镇一站、一村一点”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初步建立“5分钟响应、15分钟到达、20分钟内开展施救”的快速响应救援圈,全面提升基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处置能力。 

  (七)创建安全标准管理,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1.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和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2.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继续开展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创建指导提升服务,积极推动、引导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工贸行业三级企业定级工作,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 

  (八)强化安全科技赋能,开展安全科技支撑行动。 

  23.推进直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统分结合、协调联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促进信息化、智能化与城市安全深度融合,强化对安全风险分析预警,推动各领域、各环节防控关口前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 

  24.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25.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历史文化街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应用。 

  (九)大力实施安全工程,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26.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十)全面提高安全素质,开展从业人员和全民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7.协助上级部门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托“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8.协助上级部门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特别是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9.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30.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共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31.按照省级有关部门安排,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全参评及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强化本系统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加强跟踪分析、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加强安全投入。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注重条块结合。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与上级方案有效衔接,既注重整体推进,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又突出辖区行业实际,深挖细剖解决痛点难点问题,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 

  (四)注重统筹推进。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政府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在推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五)突出指导检查。安委会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各地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六)突出正向激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七)强化氛围营造。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教育引导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梅溪镇党政办                                                                                                  20245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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