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3 16:30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梅城镇党建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桂园新村136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684,传真:22332290,电子邮箱:mczdz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梅城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为核心,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推动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本年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大核心板块,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

  我镇严格遵循《条例》要求,精准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边界,科学划定公开范围,以政务公开推动工作落实、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筑牢廉洁防线。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均为其他类应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镇未接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二是严把审核关口,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开展信息公开前置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三是提升发布质量,常态化开展存量公开信息核查整改工作,及时纠正信息表述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锚定群众关切,以多元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依托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镇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梅城”两大核心平台,及时发布辖区工作动态、民生政策、服务资讯等内容,保障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权益。在政务新媒体运营上,持续优化乡镇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梅城”的运营管理,目前关注人数达5425人,2024年共发布信息387条。

  (五)监督保障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辖区线下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全面公开政务公开监督电话,畅通意见反馈渠道;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诉求、改进工作。2024年度,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2024年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与精准性有待加强,群众视角的通俗化阐释不足;二是公开与参与、服务的融合度不够深,工作偏重信息发布,在引导公众参与社区治理方面,机制尚不健全、效果有待提升。

  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深化主动公开,提升内容质量。聚焦群众关切,推行“场景化”“通俗化”解读,变“有什么公开什么”为“群众需要什么公开什么”,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二是促进深度融合,增强互动实效。推动公开与参与、服务有机衔接,健全公众意见收集、反馈、转化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将群众“金点子”转化为工作“实举措”,切实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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