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901-2600-2025-00005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梅城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6-26 |
标题 | 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
索 引 号 | FZ10901-2600-2025-00005 | ||
文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梅城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5-06-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将上级下达我镇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使用资金规模及资助项目
2024年上级下达我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60万,用于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建设。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
(二)项目内容
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梅溪东路98号一至五楼装修改造,增设城北片区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救灾应急消防仓库、便民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邻里调解中心等。
(三)项目周期
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
(四)项目单位情况
项目主体单位: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福建鑫顺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修)、闽清县梅城镇纪雯钰装饰材料经营部(采购)
(五)资金规模
项目总投资60万元
三、执行情况
(一)项目完成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24年11月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资金支付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完成支出585398.44元,资金到位率97.57%,资金支付率97.57%,总项目已竣工。
(三)资金管理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60万元,财政指标已全额下达,实际拨款60万元,资金分配科学、下达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执行准确。
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下达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截至今日,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共接待群众达1千余人次。
2.质量指标
通过邀请专业设计队伍编制项目设计方案,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在项目建设内容无任何变更,并聘请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管,工程质量合格,符合质量标准。通过问卷调查后统计,项目建设实施满意度达到100%。
3.时效指标
2024年11月完成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按时完成时效率10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梅城镇城北片区便民服务站项目着力提高便民服务的覆盖面、响应速度与供给质量,将服务网络深度融入区域协调发展与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对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兜牢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优化社区生活环境、提升城区宜居品质、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均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惠及周边片区居民3千余人,通过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受益人群满意度98%以上。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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