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04-2600-2026-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白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3-25
标题 白樟镇关于印发《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FZ10904-2600-2026-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白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3-2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白樟镇关于印发《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白樟镇关于印发《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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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公布。  

  白樟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执法工作质效,结合白樟镇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二、检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检查方式  

    “双随机”抽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必须两人及以上共同开展,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尊重检查对象合法权益。 

  检查过程中要全面、客观、准确记录检查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实填写检查文书,检查文书需经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签字确认;若检查对象拒绝签字,应在文书中注明情况并由随行执法人员见证。 

  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检查文书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闽执法”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确保数据实时更新、可查可溯。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向检查对象反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将整改情况录入系统,形成检查、处置、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利用检查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检查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不得擅自增加检查事项、扩大检查范围,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妥善保管检查相关资料,做好归档整理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督查、考核和案件复核,台账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安排表  

 

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承办机构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备注

1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队

“双随机”抽查

2

非涉企

2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队

“双随机”抽查

2

涉企

3

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条

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队

“双随机”抽查

2

非涉企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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