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904-2600-2026-00001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白樟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3-25 |
| 标题 | 白樟镇关于印发《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 索 引 号 | FZ10904-2600-2026-00001 | ||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白樟镇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6-03-2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白樟镇关于印发《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为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公布。
白樟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执法工作质效,结合白樟镇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二、检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检查方式
“双随机”抽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必须两人及以上共同开展,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尊重检查对象合法权益。
检查过程中要全面、客观、准确记录检查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实填写检查文书,检查文书需经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签字确认;若检查对象拒绝签字,应在文书中注明情况并由随行执法人员见证。
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检查文书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闽执法”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确保数据实时更新、可查可溯。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向检查对象反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将整改情况录入系统,形成检查、处置、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利用检查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检查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不得擅自增加检查事项、扩大检查范围,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妥善保管检查相关资料,做好归档整理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督查、考核和案件复核,台账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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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樟镇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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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承办机构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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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双随机”抽查 |
2 |
非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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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双随机”抽查 |
2 |
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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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 |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条 |
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双随机”抽查 |
2 |
非涉企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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