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904-2500-2014-00027 | 文号 | 樟政〔2014〕133号 |
发布机构 | 白樟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4-09-28 |
标题 |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FZ10904-2500-2014-00027 | ||
文号 | 樟政〔2014〕133号 | ||
发布机构 | 白樟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4-09-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近期,我省燃气泄漏爆燃事故时有发生,各村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2014年9月9日凌晨4时许,福清市渔溪镇上张村一居民用户家中液化气石油气泄漏爆燃,造成2人严重烧伤。2014年9月19日上午11时30分许,厦门市湖里区福园公寓一层小吃店发生液化气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住院18人,其中9人伤情较重,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为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国庆期间燃气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管理,成立以吴碧英为组长,陈兆钊为副组长,黄家鸿、邓维彬、詹冠峰为成员的燃气安全管理专项领导小组,深入各村、各企业、各经营户、餐饮业等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燃气安全监管到位。各村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部署和组织人员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登记和辖区内瓶装液化气充装点、供应点的全面摸底及安全检查工作,并督促隐患点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检查信息,将发现的“黑气点”及有关企业单位等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镇建设站,切实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目前,一些建陶企业正在实施“煤改气”技改项目,广安天然气在我镇落户生产。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巡查管控,重点部位要实施封闭式管理,强化防恐工作,落实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做好燃气场站周边安全宣传和燃气管道安全应急演练,防范因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燃气场站安全和供气造成威胁,保持燃气场站站区地面、屋面处于潮湿状态。燃气企业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城[2014]33号)要求,加强瓶装液化气充装、配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充装非本企业钢瓶,掺杂二甲醚行为;组织人力、物力,对本企业供气客户100%入户安检,尤其要对餐饮场所、农村破旧房子、出租屋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于10月8日前上报镇建设站。
三、重点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各企业要全面动员,明确国庆期间的值班和人员安排,各燃气企业要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抢修应急队伍坚持24小时值班,整装备勤,保证抢修车辆、器材、防护用具等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白樟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8日
白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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