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5-04-30 16:3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池政〔2025〕37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项目编码:2410-350124-04-01-765546)建设,完善城建基础设施,满足群众出行,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池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提升改造池园镇(丽池段)道路,路线全长807.851米,建设内容包括加铺沥青面层及新建人行道铺砖。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2.92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3.91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9667万元,预备费12.044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单位自筹。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路面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池园镇道路(丽池段)改建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