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梅溪物流Y008渡塔线(K1+080~K10+277段)、Y017云廷线(K0+000~K3+829段)及Y028塔青线(K0+000~K2+084段)道路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溪政〔2024〕12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梅溪物流Y008渡塔线(K1+080~K10+277段)、Y017云廷线(K0+000~K3+829段)及Y028塔青线(K0+000~K2+084段)道路改造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410-350124-04-01-732249)建设,满足交通量增长,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需要,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闽清县梅溪镇Y008渡塔线、Y028塔青线、Y017云廷线3条道路,总长度15.111km,对其段落进行增设挡土墙、边沟、路面修复,具体道路如下:
Y008渡塔线:9.198km;
Y028塔青线:2.084km;
Y017云廷线:3.829km。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470.015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8.84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4790万元,预备费13.689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6.95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