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金沙镇体育公园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政〔2024〕9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金沙镇体育公园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0-350124-04-01-328527)建设,丰富金沙镇村民的文化娱乐生活,促进健康生活方式,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福州市闽清县金沙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体育公园一座及基础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新建慢行步道,长度约150米;新建路边遮雨长廊、改建道路及排水沟系统,长度约200米;改建篮球场一座,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以及改造金沙镇范围内基础照明系统。具体如下:
(1)新建篮球场一座,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新建体育文化宣传墙,立面面积约500平方米,墙面设雨遮,长度约200米;改建篮球场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及绿化。
(2)新建锻炼慢性步道约150米。
(3)改建金沙学校北侧道路和新建路边遮雨长廊约200米,改造路边排水管网系统。
(4)改建篮球场一座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
(5)改造金沙镇基础照明系统,拟配套基础照明路灯约140盏。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01.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14.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48.6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8.1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6.48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