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白金工业区池埔段污水接驳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樟政函〔2024〕3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白金工业区池埔段污水接驳项目(项目编码:2409-350124-04-01-324290)建设,完善镇区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樟镇池埔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对白樟镇池埔村白金东路陶瓷企业雨洪超标入河排口进行水环境整治提升,在该排污口建设一座污水接驳提升泵站,新建管网四段共计2738米及配套设施。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13.7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0.7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896万元,工程预备费38.054万元。项目资金由乡镇自筹解决。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平面设计、管道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4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白金工业区池埔段污水接驳项目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