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农特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基地及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05-0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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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农特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基地及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建综〔2023〕3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农特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基地及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304-350124-04-01-875229)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满足农业运输发展需要,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北岸,梅溪路以北,316国道以东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44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特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基地、基础设施配套等,其中农特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基地规划用地面积332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840平方米,包括农特产品加工、冷冻冷藏库、仓储、交易市场、物流配送、配套服务用房及基地内部道路,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了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照明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9924.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363.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493.4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442.82万元,建设期利息462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