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塔庄镇农文旅示范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了推进塔庄镇农文旅发展,全面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清县塔庄镇农文旅示范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清县塔庄镇农文旅示范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码:2110-350124-04-01-894046)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溪东至荷峰公路改建工程、荷峰至林洞公路建设工程、塔庄至高峰公路改建工程、炉溪至南墘拓宽改造工程、传统村落炉溪村道改造工程、山体及水土流失治理;坪街至七叠景区登山步道和坪洋至凤棲山登山步道;建设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旅游公厕、全镇旅游导览识别系统、停车场(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6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12万元、预备费127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专项债券和财政支持。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