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恢复受理部分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业务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4-29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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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全市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及布局更加合理,我市正稳步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为支持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参照其他城市做法,拟在规划出台前恢复受理部分医疗机构新增医保定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卫健部门批准增设的公立医疗机构及村卫生所(室);

 

(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三)列入省、市、县政府重点建设和扶持的医疗机构。

 

二、受理时间

 

自2025年5月6日起至规划出台前,以上3类医疗机构可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新增医保定点业务。

 

特此公告。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