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9-06-2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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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梅安办〔2019〕20号)的文件精神,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19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和“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广泛开展群众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闽清县 “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于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具体活动有:

  (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各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下企业检查等形式,重点宣讲《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深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口宣讲,促进企业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乃裳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知识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等。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所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LED屏等电子媒介,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营造人人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所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加大力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类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责任清单,落实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活动。开展电梯、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应急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五)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微信宣传活动。要动员组织本单位员工、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三、“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主要内容

  “闽清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对省特检院上报的重大事项及“12345”、“12315”等投诉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开展“清网行动”,严格挂牌督办、严格“四个一律”、严格“五个一批”、严格约谈问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各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宣传月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成立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汪孝莺同志担任,成员由特安科科长及各市场监管所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特安科,办公室主任由特安科科长兼任,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督导落实。一要明确重点。各所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过程中,重点突出各液化气充装站及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大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力度。二要配合乡镇做好 “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要通知沿街LED屏企业滚动播放 “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并拍照上传。

  (四)做好总结上报。请各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报送(6月25日前)至县局特安科。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