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2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共抽检120批次,其中合格116批次,不合格4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2.铅(以Pb计)
铅(以Pb计)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铅(以Pb计)在姜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
3.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镉(以Cd计)在姜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