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队、室、中心:
为加强减权放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和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市审改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建立和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榕行政〔2018〕14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3年以来取消、下放(委托)事项进行梳理,编制了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应严格依照事项清单明确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职责,确保简政放权成果落到实处。今后,县局将根据简政放权推进情况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闽清县公安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