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为“省级增产增效”工业企业;
2.2026年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不低于2025年第四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的90%(含90%)。
奖补标准:按2026年春节期间(2月)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身份证号码前四位非3501)人数计算(实际缴费),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季度月平均用工人数较去年同期提高10%比例的,补助资金上限提高至20万元。
经审核,福州闽清新隆丰陶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现将符合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符合企业按我中心通知要求提交《2026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确认表》。公告之日起1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22332329;
来信投递: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29号窗口。
附件:1.2026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确认表
2.闽清县2026年第一批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符合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