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2026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企业名单公告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08-26 11:3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福州市一季度稳工稳岗奖补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规〔2026〕10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6年“福你就业”稳工稳产若干措施指导意见》(榕人社就〔2026〕10号)及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反馈符合2026年一季度增产增效省级奖励资金(第一批)企业名单的函》文件精神,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为“省级增产增效”工业企业; 

  2.2026年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不低于2025年第四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的90%(含90%)。 

  奖补标准:按2026年春节期间(2月)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身份证号码前四位非3501)人数计算(实际缴费),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季度月平均用工人数较去年同期提高10%比例的,补助资金上限提高至20万元。 

  经审核,福州闽清新隆丰陶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现将符合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符合企业按我中心通知要求提交《2026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确认表》。公告之日起1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22332329; 

  来信投递: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29号窗口。 

  附件:1.2026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确认表 

        2.闽清县2026年第一批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符合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