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闽清县第一批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11-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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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受关税影响较大、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返还比例对应提高至50%和90%。

  经失业保险数据比对,闽清县2024年度第一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共有闽清县捷诚建材有限公司等716家企业(其中劳务派遣类、人力资源类企业需另行提交审核材料)。现将符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9日—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县将按规定并根据企业确认情况向上述企业发放稳岗返还。

  名单中的用人单位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平台确认同意或拒绝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信息,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享受。若在资金发放前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违法违规情况,将不予发放资金。

  平台网址:https://zwfw.rst.fujian.gov.cn(社会保险模块→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

  公示电话:0591-22332329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来访接待处: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1窗口

 

  附件:闽清县符合2024年度稳岗补贴企业名单(第一批)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