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社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 〔2025〕18号)文件,县劳动就业中心通过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际劳务对接服务平台”导出数据初审,对2025年1月至3月参保缴费连续达三个月(含)以上的参保缴费单位发放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我县共有47家参保缴费单位(吸纳75名中西部脱贫人口)已在规定的公示申报期内主动向县劳动就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其他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的参保缴费单位视为逾期放弃申报。按照上述文件中“根据下拨资金总量/申报奖补的缴费单位吸纳的脱贫人口人数,制定奖补标准”的原则,我县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共12万元,拟定人均补助标准为1600元给予补助。
现将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47家参保缴费单位补助名单和补助金额(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22332329;来信投递: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邮编:350800);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29号窗口。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