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9-28 15:5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00853

通讯地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剑峰工艺品智能制造项目

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白洋193号

福州剑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星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福州鑫永达工艺品有限公司4#楼,年产各类工艺品80万件

1.项目冷却水经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闽清县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注塑成型等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设置20个集气罩),通过1套“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

3.加强废气产生点密闭区域建设,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定期对废气设施管道等进行维护,防止管道漏气等事故排放。

4.合理设置车间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夜间不运营。

5.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废塑料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废纸箱、胶袋等)等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塑料碎片及碎屑等直接回用于生产;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7.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