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9-0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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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联系电话:62300853

二、通讯地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汀家工坊(闽清)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家用电热水壶生产项目

榕梅环评〔2026〕5号

202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