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00853
通讯地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青瑞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云龙乡绿色建筑产业园 | 福州青瑞矿业有限公司 |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临时项目,对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三开展场地平整并对产生的砂石进行加工,年产机制砂400万吨、碎石300万吨。 | 1.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场地淋溶水经场地平整区域临时排水沟收集后,经沉沙池处理后排入周边水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吸粪车清掏外运。 2.项目砂石料加工场的破碎、筛分等生产线均采用密闭设备,制砂系统采用湿法破碎筛分工艺;机制砂石骨料生产工序均设置水喷雾设施,产生粉尘经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粉尘回收利用;场地平整、物料装卸、车辆运输配置洒水雾炮两用车、雾炮机;成品堆场采用半封闭搭盖,不露天堆放,半成品存储在密封料仓内。 3.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4.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等危废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