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11-10 11:4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10日-2025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00853

通讯地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鑫磊财源环保新材料旅行用品制造项目

闽清县白中镇白汀村234号

福州市锦宏箱包有限公司

福建星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福建省鑫磊财源实业有限公司3#厂房,一期预计年生产旅行箱包10万件。

 

 

 

1.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项目板材挤出、覆膜、吸塑、注塑等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废塑料板材等经粗破碎成塑料碎片后外售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塔浓缩液及沉渣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要求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