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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下祝乡尾厝村村委会等单位/人员伪造砍伐资质、山体坡度数据、树种构成比例及胸径、更新造林方案等材料,假借疫病除治名义,将村民毛某昌看守的12.33公顷(约185亩)山林树木砍伐,于2026年1月倒卖他人,采伐蓄积达1582立方米,造成水土流失隐患和森林生态系统破坏。 |
闽清县 |
生态 |
2026年7月23日,闽清县林业局会同下祝乡政府实地核查。1.闽清县尾厝村委会已于2026年1月8日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部分所伐林木运往疫木加工厂;伐区小班坡度采用2021年官方发布的地理信息数据,均在30度以内,不存在伪造。2.伐区设计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树种组成按样地抽样调查得出,与资源档案基本相符;该山场马尾松存在松材线虫病,以此为由申请采伐符合规定;伐区设计并未采用全林分每木检尺,符合规定。3.采伐严格依照许可范围实施,因林木纠纷已暂停作业,不存在倒卖林木情况。4.未发现超许可采伐、盗伐及滥伐,亦无故意破坏山体情况,灌木已自然萌发,未造成水土流失和森林生态系统破坏。 |
不属实 |
积极对接诉求人做好解释、安抚工作,争取取得理解与支持。 |
1.下祝乡主动对接诉求人,围绕山场核查过程、结论及权属认定依据进行解读,回应相关疑问,努力消除诉求人顾虑,争取其理解认可,有效化解矛盾。2.县林业局联合下祝乡政府搭建协商沟通渠道,组织各方开展协商调处,多措并举推动林地林木争议妥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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