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考生在中考、高考期间享有良好的温书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2026年度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要求,决定在2026年度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5月23日0时至6月23日18时,在县建成区及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实行中考、高考期间噪声严管。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达标排放。
二、5月23日0时至6月23日18时,停止开具夜(午)间施工证明(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所有在建工地禁止在12:00至14:30、19:00至次日7:00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防止中考、高考期间噪声扰民。
三、5月23日0时至6月23日18时,所有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四、6月7日至6月9日、6月21日至6月23日中考、高考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县各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建筑施工作业;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相关噪声污染管理、执法部门按职责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制止。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个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福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2336918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33526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