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预防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闽清县环境安全,通过应急指挥系统与现场监测、处置过程演练,明确我局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职责分工,锻炼污水泄漏事故处置能力,进一步锻炼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使之成为一支装备精良、人员精干、运行有效,快速、科学地进行事故应急处置的队伍。现将演练所需物料、费用等向社会公开询价,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二、采购内容
拟在三溪乡葫芦门水源地举办闽清生态环境局202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模拟:三溪乡村民XXX在驾驶一辆载有有机磷农药平板车途径三溪乡葫芦门水库时发生平板车侧翻,导致有机磷农药外泄,居民爬出车以后能闻到大蒜味气味,初步判定为“有机磷农药泄漏”,立刻向三溪乡人民政府值班办公室报告情况并请求支援。鉴于污染物可能对我县饮用水产生影响,我局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参加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相应营业范围并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承诺函以及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报价人应对所服务内容及功能要求,清晰并充分了解具体需求。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比较稳定的研究队伍。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四、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4.5万元,项目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采用内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五、进场时间、付款方式:
1.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拟7个工作日内进场实施。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支付30%,进场布置、搭建,演练成功结束交付相关图文影像资料后,支付合同金额余款70%。
六、报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视为已包括:物料、交通、人员饮食住宿、安全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难度,安排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
4.中标单位提供给采购人的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且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单位不得将此项目的任何成果用于其他项目。中标单位须对该项目成果保密,不得外泄。
5.项目明细及要求:置景效果必须满足合同标准要求,具体项目见附件,项目应包含附件内的内容,确需调整的另行协商,但总费用不变。
七、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材料。
2.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在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报价清单(参考附件)。
6.涉及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7.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本项目拟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6:30在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开标并确定中标人,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6:30携带报价文件到我局现场响应。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76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60898013。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202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明细及费用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费用(元) |
1 |
方案设计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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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脚本编制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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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影视频剪辑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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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急快报制作及印刷 |
1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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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线阵音响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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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红地毯 |
30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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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横幅制作 |
8米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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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长桌子 |
5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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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靠背椅 |
2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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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帐篷 |
2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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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员 |
4人(导演1,主持人1,导调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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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摄影摄像 |
1人摄影,1人摄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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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运费 |
2车2天,提前一天布置加彩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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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利润 |
税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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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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