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10-1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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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栎香豆制品(一期)

闽清县金沙镇前坑村

福州市栎香豆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清澈环保有限公司

年产腐竹等豆制品2300吨。

1、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设备隔声、降噪措施;施工固废分类收集处置。

2、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和锅炉软水设备排污水经拟建的一套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白金工业五污水处理厂处理。

3、锅炉废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小苏打干法脱硫+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治理达标后引至1根4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4、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收集治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5、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6、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要求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7.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8.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一、公示时间:20231011日-2023101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62300853 、22352353(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