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06-1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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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联系电话:62300853

二、传  真:22352353

三、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榕梅环评〔2023〕15号

2023/6/5

2

捷圣达机械生产项目

榕梅环评〔2023〕16号

2023/6/5

3

福建新合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材科技新型建材产品车间的改扩建项目

榕梅环评〔2023〕17号

2023/6/5

4

帝境杭萧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二期)

榕梅环评〔2023〕18号

20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