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县支持数据标注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梅发改〔2026〕17号)文件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福州中启联信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分割转让补缴出让金方案的批复》(梅政综〔2026〕66号)规定,现就闽清县云龙乡海云路南侧2025007号国有工业用地因规划变更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坐落:闽清县云龙乡海云路南侧
土地使用权人:福州中启联信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26774平方米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变更内容
因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且满足房屋独立使用及消防安全前提下,项目建成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除办公及生活配套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外,允许按栋或按层分割转让,相关内容一并纳入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三、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经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该地块因规划条件变更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人民币239.6万元(大写:贰佰叁拾玖万陆仟元)。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注明联系方式及真实地址。
联系单位: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地产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特此公示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