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野小镇(福州)文旅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竞得位于东桥镇南坑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49.1亩,共分为3个地块(地块一:6.96亩,地块二:32亩,地块三:9.6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兼营住宿餐饮用地)。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容积率0.2—1.5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2024年10月,该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本地块中的地块二分割为A、B两个子地块(见分割示意图)。经审查,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和《闽清县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25】356号),该宗地符合分割条件,分割后各地块规划指标仍符合省、市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原则同意该分割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对该宗地分割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10日。公示地点如下: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闽清县政府网(minqing.fuzhou.gov.cn);九野小镇(福州)文旅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在公示期限内,如果对该论证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62300696)。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邮编:350800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