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将位于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2号02商业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福建省闽清县糖酒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2号02商业;
2、拟出让面积: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17㎡;
3、土地用途: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出让年限:40年,出让年期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5、交地条件:现状。
二、出让价款及缴交方式:
1、根据评估结果,该划拨转出让须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为95万元。
2、福建省闽清县糖酒公司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与福建省闽清糖酒公司正式签订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地产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