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世林地产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了提升方案科学性,拟对世林弘郡项目方案进行调整,调整主要内容:1、A-10#楼内部平面调整,一层进出口两侧由玻璃墙调整为实体墙,取消二层12轴交E轴~C轴预留洞和防火卷帘以及二层南侧开闭所,四层墙体进行内部调整。2、各栋住宅部分空调百叶修改为铝方管。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5月11日至 2021年5月20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统筹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50800)
附:A-10楼一层平面图(调整前后)
A-10#楼二层平面图(调整前后)
A-10#楼四层平面图(调整前后)
各栋住宅立面示意图(调整前后)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