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1242600012896)

来源:本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9-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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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清县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91—62300852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黄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闽清县塔庄镇梅坪村旧厝22-2号1-2层

350124013011JC00015F00010001

建筑面积:35.88㎡

土地面积:17.94㎡

住宅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