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1242600012797)

来源:本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9-2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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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清县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91—62300852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林宇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闽清县金沙镇广峰村广峰83号2层

350124010002JC00010F00010002

建筑面积:15.64㎡

土地面积:7.82㎡

住宅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