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6180)

来源:本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9-0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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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4)闽清县不动产权第6007022号

池政铣、刘艳珍

不动产权证书

 

闽清县梅城镇天行大街1号恒晟晶都1#楼17C单元

 

     

 

 登记机构: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