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2)闽清县不动产权第0000713号
龚世炜
不动产权证书
闽清县梅溪镇渡口大道2号梅溪花园26#楼1901单元
登记机构: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