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6130)

来源:本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7-0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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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梅璜集(1992)字第1061号

李新顺

不动产权证书

 

闽清县省璜镇三新村

 

2

梅璜房字第0769号

李新顺

不动产权证书

 

闽清县省璜乡三新村75号

 

      登记机构: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