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1242600006295)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04-24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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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5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清县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9162300852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毛忠贤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闽清县梅溪镇庭洋村廷洋7712

350124002016JC00005F00010003

建筑面积:48.48

土地面积18

住宅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