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省级驻村专项资金验收公示(三)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9-2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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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乡振对口函〔2024〕33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

  2.补助对象:池园镇丽山村

  3.补助内容:整村推进资金主要用于我县驻点村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4.补助标准:每个村20万元 

  5.项目名称:丽山村对面山道路修复工程

  经乡镇初步验收,申请我局于2025年9月1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和资料查看,该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0日-9月26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91-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0日